今天早上,我同學和我問有關於土地的問題

在慢慢了解的過程中

也印證了上課還是有一些用處的

就了解整件事情後,我自已先模擬出結論

在求證代書可行的處理方式


就目前土地對於「袋地」的保障

雖然對方可行使袋地行使權

目前土地上有二個持有人,就算你持有比例高達99%

但沒有做「共有物分割」的話,就算1%的持有人

也能說那電桿設立在1%的,所以99%就算持有再多也沒用
 


但假設今天台電沒有拿到前塊地權利人的同意書

基本上,就是先斬後奏....

想說先把電桿設立後,再來通電

讓我想到我家後面那戶人家在申請第四台時

廠商圖便利,就把線直接拉掛在我們家的牆面上

這一切都沒有經過我們的許可

想想,這年頭…這種人還真多,該如何自保自已的權利,只能學聰明點!!


PS~真的每日趕12點,心真的不夠力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eipeichang7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